我國五種法定遺囑之適用情境分析
- 誠瀛法律事務所
所謂「遺囑」係指遺囑人為使其最後意思,於其死後發生法律上效力,而依法定方式所為之無相對人單獨行為,係以遺囑人死亡為效力發生之前提(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重上字第32號民事判決)。簡言之,當事人透過「立遺囑」的方式,處分其所有之財產,只是該分配財產的法律效力,必須等到立遺囑的當事人死亡後才會發生。也因為如此,為了能夠確保當事人確實有在死亡之後依照遺囑分配財產的真意,我國民法規定了以下五種法定遺囑(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以及口授遺囑)。
一、自書遺囑(民法第1190條)
(一) 必須由本人親自手寫遺囑全文,不得以電腦打字代替(最高法院102年台上字第900號民事裁定),且書寫過程若有刪減修改,須在修改處簽名。
(二) 記明書寫的年、月、日。
(三) 手寫完畢後簽名。
二、公證遺囑(民法第1191條第1項)
(一) 遺囑人指定2人以上為見證人(並且不能為民法第1198條的「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繼承人(遺囑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
(二) 遺囑人必須在公證人面前口述遺囑意旨。
(三) 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如遺囑人認可,則由公證人記明年、月、日再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
三、密封遺囑(民法第1192條第1項)
(一) 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並將遺囑密封,並且在密封處再行簽名(可自行書寫或電腦打字,或由他人書寫,但必須向公證人陳述繕寫人之姓名、住所)。
(二) 遺囑人指定2人以上為見證人(不能為見證人之規定,請參閱前述公證遺囑部分),並向公證人陳述為自己的遺囑。
(三) 公證人於封面記明該遺囑提出之年、月、日及遺囑人所為之陳述,與遺囑人及見證人同行簽名。
四、代筆遺囑(民法第1194條)
(一) 必須由遺囑人指定3人為見證人,且其中一人必須筆記、宣讀、講解
(二) 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
(三) 經遺囑人認可後,由該負責筆記之見證人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
(四) 必須由見證人全體(包含代筆之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替。
五、口授遺囑(民法第1195條)
口授遺囑是在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時作成的,可再分為「筆記口授遺囑」與「錄音口授遺囑」,要件分別如下:
(一) 「筆記口授遺囑」:
1. 由遺囑人指定2人以上之見證人
2. 口授遺囑意旨(不得以點頭、手勢、簡單回答「是」或「否」作為口授之方式)
3. 見證人中之1人,將該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同行簽名。
(二) 「錄音口授遺囑」
1. 由遺囑人指定2人以上之見證人
2. 口授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及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口述遺囑之為真正及見證人姓名,並且全部予以錄音。
3. 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同行簽名。
4. 注意事項:口授遺囑依照民法1196條規定,如遺囑人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時起3個月內失去效力。且依照民法1197條規定,口授遺囑應由見證人中之一人或利害關係人,於為遺囑人死亡後三個月內,提經親屬會議認定其真偽,否則不生效力。
六、各種遺囑之適用情境
(一) 自書遺囑之適用情境
自書遺囑的適用情境最為廣泛,同時成本也較低(至少能夠節省公證所需之費用),基本上如能夠正常思考如何安排遺產分配以及具備書寫能力者,就可以採用自書遺囑的方式。當然如果所需要安排之資產複雜,則建議向律師詢問如何書寫最為適當。其缺點在於筆跡的辨識、可能遭他人偽造、不符合要件無效等。
(二) 公證遺囑之適用情境
公證遺囑的適用情境如:適合遺囑人有相當複雜或龐大的財產需要分配,同時也希望確保自己所立之遺囑有效無誤之情形、家庭關係複雜且未來可能會有遺產分配糾紛問題之情形、遺囑人已不適合書寫遺囑內容等情形。其缺點在於費用與程序成本較高。
(三) 密封遺囑之適用情境
由於密封遺囑之內容,通常在遺囑人死亡之前無人知曉,因此其適用情境適合在遺囑人對於自己之財產有特別之安排,且有必要保持高度的隱私性時所採用。其缺點在於,因為他人無從得知遺囑內容,也就無法確認遺囑是否符合要件而有效,因此除遺囑人本人清楚知曉遺囑之要件外,也建議當事人事先詢問律師等專業人士之意見。
(四) 代筆遺囑之適用情境
代筆遺囑之適用情境適合遺囑人雖能正常思考如何安排財產,但已無法書寫遺囑內容時採用。其缺點在於欠缺公證遺囑般的公正性,容易受到外人所影響,該代筆之見證人亦有竄改遺囑內容之風險。
(五) 口授遺囑之適用情境
口授遺囑一般而言較不會使用到,通常僅有在遺囑人生命垂危無法依照其他方式為遺囑時才有採用的可能,其缺點在於該錄音亦有變造或刪改之風險,且必須經親屬會議判定其真偽,才會有效。
七、結語
綜上所述,如欲確認自己所需要何種遺囑,首先應確實掌握自身之財產狀況,是否較為複雜或龐大,抑或是有特殊的隱私、公正性的要求等加以判斷,惟無論如何,若能在為遺囑之前事先諮詢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士,則會對於財產分配與遺囑撰寫有所幫助。